在 Outlook 网页版 中共享和访问文件夹或邮箱
可通过两种方式与共享文件夹进行交互:你可以成为想要共享一个或多个文件夹或其整个邮箱的邮箱的所有者。
文件夹或邮箱的所有者:作为邮箱所有者,可以通过分配适当的权限级别来与其他人共享整个邮箱或一个或多个文件夹。 共享邮箱或文件夹授予访问权限,但不通知收件人。
被邀请者:当有人与你共享邮箱或文件夹时,若要访问共享内容,必须手动将共享邮箱或文件夹添加到文件夹窗格。 可以执行的操作取决于所有者授予的权限级别。
文件夹或邮箱的所有者:与他人共享文件夹或邮箱
若要共享一个或多个文件夹或与组织中的其他人共享整个邮箱,请执行以下步骤:
在Outlook 网页版中,导航到要共享的文件夹。
右键单击文件夹,然后选择 “共享和权限”。
在 文件夹的权限 窗口中,如果该人员尚未包含在你与之共享的人员列表中,请选择 添加他们。
输入你向其授予权限的人员的姓名或电子邮件地址,然后选择“ 添加”。
从文件夹“权限”窗口上的姓名列表中,选择刚添加的人员的姓名。
在 “权限 ”部分中,选择“ 权限级别 ”下拉列表,然后选择要授予此用户的权限。 如果不确定要选择的权限级别,请参阅用于 共享文件夹的选项下面的部分。
确认共享设置,然后单击“ 确定”。 你与之共享的人员将收到一封电子邮件,告知他们你与他们共享了一个文件夹。
父文件夹权限的工作原理
若要允许访问共享子文件夹,Outlook 需要提供其上方文件夹结构的可见性, (例如:邮箱→收件箱→ Project Folder) 。
如果这些父文件夹已分配了权限,Outlook 会保留这些文件夹。 否则,它会自动分配所需的最低权限 (“文件夹可见”) 。
“文件夹可见”权限仅允许收件人导航到共享文件夹;它不允许他们查看父文件夹的内容或与之交互。
文件夹或邮箱的所有者:删除共享权限
导航到要共享的文件夹。
右键单击文件夹,然后选择“共享和权限”。
选择与之共享的人员,然后选择“ 删除 ”图标。
警告
从共享子文件夹删除权限不会自动删除可能已添加到其父文件夹的文件夹可见权限。
若要完全删除访问权限,可能需要分别删除每个父文件夹的权限。
被邀请者:接受并查看与你共享的文件夹或邮箱
当有人与你共享文件夹时,会发送一封电子邮件来告知你。 现在可以将此添加到 Outlook 网页版 中的文件夹窗格,以便进行访问。
在文件夹窗格中,右键单击“ 与我共享”。
选择 “添加共享文件夹或邮箱”。
输入与你共享文件夹的人员的电子邮件地址或姓名,然后单击“ 添加”。
此人的姓名将显示在 “与我共享”节点下。 展开节点可查看用户与你共享的所有文件夹。
被邀请者:从文件夹窗格删除共享文件夹或邮箱
如果你决定每次打开Outlook 网页版时都不想再看到对方的邮箱或文件夹,请右键单击该文件夹,然后单击“删除共享文件夹”。
用于共享文件夹的选项
共享文件夹时,可以设置权限,用于定义访问该文件夹的每个用户可以执行的操作。 从 “权限级别 ”下拉列表中选择一个选项,将触发 “读取”、“ 写入”、“ 其他”和 “删除”访问权限 的选择。 右侧的屏幕截图显示选择 “发布编辑器的权限”级别时自动选择的权限级别。
提示
如果删除其中一个与权限级别关联的复选框,该级别将更改为 “自定义”。
下表详细说明了根据设置的权限级别授予的权限类型。
权限级别
共享用户可以执行的活动
所有者
创建、读取、修改和删除共享文件夹中的所有项目。 作为所有者,用户可以更改他人对此文件夹拥有的权限级别。
发行编辑
创建、读取、修改和删除所有项目,以及创建子文件夹。
编辑
创建、读取、修改和删除所有项目。
发行作者
创建和读取项目,创建子文件夹,以及修改和删除你创建的项目。
作者
创建和读取项目,以及修改和删除你创建的项目。
非编辑作者
创建和读取项目,以及删除你创建的项目。
审阅者
只能读取项目。
参与者
只能创建项目。
无
无法执行任何活动。 用户仍保留在权限列表中,但没有任何权限,也不能打开该文件夹。
自定义
执行由文件夹所有者定义的活动。